陌生人向法官汇款6120元 不是行贿是诚信和温情|环球热资讯
发布时间:2023-02-19 19:12:06 来源:封面新闻

封面新闻记者 汪仁洪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近日,一个陌生人通过快递,给四川广安市武胜县法院法官秦海寄来一张汇款单,汇款金额是6120元,附言栏中没有留下只言片语。飞来的汇款把秦海“吓”得够呛。几经周折,一个藏在“不明汇款单”中的诚信和温情故事浮出水面。

↑ 秦法官将案款是交给当事人。 武胜法院供图

“秦法官,有你的一个快递。”2月初的一个清晨,秦海到单位上班,在大门值班的保安大叔叫住了他。

秦海接过快递,继续往办公室走。进办公室后,秦海拆开快递,一张汇款单映入眼帘。汇款单上显示汇款金额是6120元,汇款日期是2023年1月30日,汇款人叫张某江(化名)。附言栏内一个字也没写。

在秦海的记忆中,根本不认识叫“张某江”的人。“张某江为什么会给我汇款?”秦海再抖了抖快递信封,里面空空如也。

“会不会寄错了?”秦海把快递单和汇款单上的地址和名字再核对了一次,发觉这个快递和汇款单的确是寄给自己的。

难道想行贿?秦海有些懵了,赶忙向法院领导和机关纪检报告收到“不明汇款”一事。

汇款单上留有张某江的电话。经法院领导和机关纪检干部同意,秦海根据汇款单上留的电话拨了过去……在电话中,秦海弄清了原委。

原来,前些年张某(外地人,即张某江的儿子)到武胜某乡租赁当地村民陈某朝(化名)的土地种植柑橘。后来,张某同陈某朝为土地经营权之事闹别扭,陈某朝把张某告上法庭。秦海就是该案的承办法官。2022年9月,经秦海调解,张某与陈某朝达成协议:张某在2023年1月30日支付陈某朝土地租金6120元。

当时,张某手头有点紧。达成协议后,张某委托并提醒父亲张某江,准时支付土地租金。然后张某离开武胜,到外地务工挣钱去了。

转眼到了2023年1月30日,这是约定付款的最后期限,6120元土地租金也凑齐了,而这时张某江怎么也联系不上陈某朝。

见以前调解书上有“秦海”法官的名字,张某江急中生智,马上到某银行给秦海办理汇款手续,并通过快递给秦海寄去汇款单。

张某江在汇款单附言栏中,没有留言说明款项用途。而张某江并非案件当事人,秦海也不认识他。于是飞来的汇款,把秦海“吓”得够呛。

“我把6120土地租金汇给您,请您转交给陈某朝。”电话那头张某江对秦海说。在通话中,秦海听出张某江的诚信和对法官的信任。

“民事纠纷中的双方当事人,都是人民群众,都是我们的服务对象,‘为群众办实事’不是一句口号。”搁下电话,秦海即与陈某朝联系,并告知原委。在取得双方同意情况下,秦海到银行取出6120元,并专程赶到陈某朝所在乡镇的法庭调解室,将案款交给陈某朝。

接过6120元,陈某朝高高兴兴出具收条。秦海电话反馈消息后,张某江、张某也深表谢意。

↑ 秦法官收到的“不明汇款单”。  武胜法院供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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